最后更新: 2025年8月20日
这些服务条款和条件构成双方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公司” 和 “顾客。” 如果公司提供服务并发布包含管辖此类服务的条款和条件的文件,则此类其他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应管辖这些服务。
1. 定义
- “公司”: 指 Portmate, Inc.、其子公司、关联公司、代理和/或代表。
- “顾客”: 指公司为其提供服务的人及其委托人、代理人和/或代表,包括但不限于托运人、进口商、出口商、承运人、担保方、仓库管理人、买方和/或卖方、托运人代理人、保险公司和承保人、散装代理人、收货人等。客户有责任向所有此类代理人或代表提供这些服务条款和条件的通知和副本。
- “文档”: 指直接或间接从客户处收到的所有信息,无论是纸质还是电子形式。
- “海洋运输中介机构”(OTI): 包括“海洋货运代理”和“无船承运人”。
- “第三方”: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承运人、卡车司机、货车司机、驳运人、货运代理、OTI、报关行、代理人、仓库管理员以及其他受托货物运输、搬运、装卸和/或交付和/或储存或其他方式的人员。
2. 公司作为代理
该公司作为 “代理人” 客户的目的是为了履行与货物入境和放行、入境后服务、获得出口许可证、代表客户提交出口和安全文件以及与政府机构进行其他交易有关的职责,或安排国内和国际运输服务,或以承运人以外的任何身份提供其他物流服务。
3. 行动限制
- (一个) 除非受特定法规或国际公约的约束,否则针对公司的潜在或实际损失的所有索赔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在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三十 (30) 天内由公司收到;未能及时通知公司应构成对客户提起的任何诉讼或行动的完整辩护。
- (二) 所有针对公司的诉讼都必须按照以下方式提交并妥善送达公司:
- 对于因海运引起的索赔:自损失之日起一 (1) 年内;
- 对于因代理国内汽车承运人运输而产生的索赔:自损失之日起一 (1) 年内;
- 对于航空运输引起的索赔:自损失之日起一 (1) 年内;
- 对于因准备和/或提交进口报关而产生的索赔:自报关清算之日起三十 (30) 天内;
- 对于任何其他类型的任何及所有其他索赔:自丢失或损坏之日起一 (1) 年内。
4. 对第三方和/或路线的选择或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除非服务是由根据客户明确书面指示聘用的个人或公司执行的,否则公司在选择第三方或选择处理、运输、清关和交付货物时应遵循的方式、路线和程序时应合理谨慎。公司关于已选择特定个人或公司提供与商品相关的服务的建议不应被解释为公司保证或表示该个人或公司将提供此类服务,公司也不对该第三方和/或其代理人的任何作为和/或不作为承担责任或义务。与第三方行为有关的所有索赔均应仅针对该方和/或其代理人提出。公司应在此类索赔中合理配合客户,客户应对公司产生的任何费用或成本负责。
5. 报价不具有约束力
公司向客户提供的有关费用、关税税率、运费、保险费或其他费用的报价仅供参考,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除非公司书面同意按照报价中规定的特定费率或金额处理或运输货物,并且公司与客户同意付款安排,否则任何报价均不对公司具有约束力。
6. 对所提供信息的依赖
- (一个) 客户承认,需要审查向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其他政府机构和/或第三方准备和/或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声明,并将立即告知公司代表客户提交的任何声明或其他提交内容中的任何错误、差异、不正确的陈述或遗漏;
- (二) 在准备和提交报关单、出口申报、申请、安全备案、文件、交货单和/或其他所需数据时,公司依赖所有文件(无论是书面还是电子格式)以及客户提供的所有信息的正确性;客户应采取合理的谨慎措施确保所有此类信息的正确性,并应赔偿公司,使其免受因客户未能披露信息或公司合理依赖的客户或其代理人、代表或承包商的任何不正确、不完整或虚假陈述而提出的任何及所有索赔和/或责任或损失。客户同意,客户负有不可委托的明确义务,披露进口、出口或输入货物所需的任何及所有信息。
- (三) 客户承认,需要提供在交付给轮船公司的所有货物的经过校准、认证的设备上获得的经验证的重量,并表示公司有权依赖该重量的准确性,并作为客户的代理人会签或背书,以便向轮船公司提供经认证的重量。客户同意,对于因客户或其代理或公司所依赖的承包商提供的重量的任何不正确或有问题的陈述而导致的任何及所有索赔、损失、处罚或其他费用,客户应向公司作出赔偿,并使公司免受损害。
- (四) 客户承认,其需要提前告知公司其投标危险材料货物的意图,并且否则将遵守所有联邦和国际危险材料法规。
7. 向第三方宣告更高的价值
受托货物的第三方可能会限制损失或损坏的责任;只有在客户发出具体书面指示后,公司才会要求超额估价保险,客户必须同意支付任何费用;因此,在没有书面指示或第三方拒绝同意更高申报价值的情况下,公司可自行决定将货物交付给第三方,但须遵守第三方的责任限制条款和/或服务条款和条件。
8. 保险
除非以书面形式要求并以书面形式向客户确认,否则公司没有义务代表客户购买保险;在任何情况下,客户均应支付与购买所要求的保险相关的所有保费和费用。
9. 免责声明;责任限制
- (一个) 除这些条款和条件中明确规定外,公司不对其服务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 (二) 客户可以通过请求保险并同意付款来获得货物损失或损坏的保险,最高限额为货物或交易的实际或声明价值,该请求必须在为承保交易提供服务之前得到公司的书面确认。
- (三) 在任何情况下,公司的责任仅限于以下内容:
- 如果索赔是由与海关业务相关的活动以外的活动引起的,则每批货物或交易 50.00 美元,或者
- 如果索赔是由与“海关业务”相关的活动引起的,则每次报名 50.00 美元或为该报名向公司支付的经纪费金额,以较低者为准;
- (四) 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均不对后果性、间接性、附带性、法定性或惩罚性损害承担责任,即使公司已被告知发生此类损害的可能性或第三方的行为。
- (五) 对于国内运输,公司不对汽车承运商未能投保或汽车承运商向公司或客户提供的证明上述承保范围的任何文件的准确性负责。
10.预支资金
所有费用必须由客户提前支付,除非公司书面同意向客户提供信贷;就特定交易向客户授予信贷不应被视为公司放弃本条款。
11. 赔偿/保持无害
客户同意就因客户商品的进出口和/或客户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或其代理人或代表提供的入境、出口或安全数据不准确,违反任何联邦、州和/或其他法律)而产生的任何索赔和/或责任、罚款、罚金和/或律师费,向公司进行赔偿、辩护并使其免受损害,并进一步同意向公司作出赔偿并使其免受任何损害。以及公司此后可能因此类索赔而产生、遭受或被要求支付的所有责任、损失、损害、成本、索赔、处罚、罚款和/或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如果对公司提起任何索赔、诉讼或诉讼,公司应按照公司备案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向客户发出通知。
12. 货到付款或现金到付货件
公司应合理谨慎对待与“货到付款 (C.O.D.)”货件、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或保付支票、信用证以及其他类似付款文件和/或有关收款的指示有关的书面指示,但如果银行或收货人拒绝支付货款,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收集费用
在涉及欠公司款项的任何争议中,公司有权收取所有催收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年利率 22% 或法律允许的最高利率(以较低者为准)的利息,除非公司同意较低金额。
14. 一般留置权和出售客户财产的权利
- (一个) 公司应对客户实际或推定占有、保管或控制或在途中的任何及所有财产和相关文件拥有持续留置权,该留置权在交付后应继续有效,用于支付公司就主张留置权的货物、先前的货物和/或两者所欠的所有费用、开支或预付款。公司预付的关税、运输费和相关款项应被视为代表客户以信托方式支付,并被视为代表客户支付的转手付款(公司仅充当管道)。
- (二) 公司应向客户提供书面通知,说明其行使该留置权的意图、到期和欠款的确切金额以及任何持续的仓储或其他费用;客户应将公司的权利和/或此类留置权的行使通知与其货物有利益关系的所有各方。
- (三) 除非在收到留置权通知后三十天内,客户以公司为受益人,以现金或即期信用证形式寄出现金或即期信用证,或者,如果应付金额存在争议,则以公司为受益人,提供相当于应付金额总额 110% 的可接受保证金,以保证支付所欠款项以及所有应计或应计的仓储费,否则公司有权通过公开或私下销售或拍卖的方式出售此类货物,且此后剩余的任何净收益均应退还给客户。
15. 没有义务为客户保存记录
客户承认,根据经修订的《关税法》第 508 条和第 509 条(19 USC §1508 和 1509),其有义务且全权负责维护美国海关和/或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所有记录;除非另有书面同意,公司应仅保存法令和/或法规要求维护的记录,而不充当客户的“记录保管者”或“记录保存代理人”。
16. 获得有约束力的裁决、提出抗议等。
除非客户书面要求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否则公司没有义务采取任何海关放行前或放行后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具有约束力的裁决、建议清算、提交请愿书和/或抗议等。
17. 没有义务提供许可授权
除非客户书面要求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否则公司不负责确定许可机构或获取与从美国出口或进口到美国有关的任何许可或其他授权。
18. 提单的制作和签发
如果公司准备和/或签发提单,公司没有义务在提单上注明件数、包装数和/或纸箱数等;除非客户或其代理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要求并且客户同意支付相同费用,否则公司应依赖并使用客户提供的货物重量。
19. 除非书面形式,否则不得修改或修订
这些服务条款和条件只能以客户和公司双方签署的书面形式进行修改、更改或修改;任何单方面修改、更改或修正的尝试均属无效。
20、公司报酬
公司对其服务的补偿应包含在公司选择的运输和处理货物的所有承运人和其他机构的费率和费用中,并且该补偿不包括公司从承运人、保险公司和其他与运输有关的其他机构收到的任何经纪费、佣金、股息或其他收入。对于海运出口,公司应根据要求提供所有评估费用组成部分的详细明细以及与这些费用相关的每份相关文件的真实副本。在任何针对客户收取公司应付款项的托收或诉讼中,在公司收回款项后,客户应支付托收和/或诉讼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21. 不可抗力
对于由于公司或其分包商无法控制的情况而导致的损失、损坏、延误、错误或错过交付或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 天灾,包括洪水、地震、龙卷风、风暴、飓风、停电、流行病或其他严重的健康危机,或其他自然灾害;
- 战争、劫持、抢劫、盗窃或恐怖活动;
- 运输工具发生事故或损坏;
- 禁运;
- 民间骚乱或骚乱;
- 货物的缺陷、性质或固有缺陷;
- 客户、托运人、收货人或可能与货件有利害关系的任何其他人的行为、违反合同或不作为;
- 任何政府或任何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的行为,包括拒绝或取消任何进出口或其他必要的许可证;
- 罢工、停工或其他劳资冲突。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保留在必要时修改任何关税或协商的运费或物流费率的权利,并提前一天通知,以提供所需的服务。
22. 可分割性
如果发现本协议的任何段落和/或部分无效和/或无法执行,则在这种情况下,本协议的其余部分仍具有完全效力。公司通过行为或其他方式放弃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决定,不得被视为进一步或持续放弃该条款,或以其他方式放弃或使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无效。
23. 适用法律;同意管辖权和地点
这些服务条款和条件以及双方关系应根据特拉华州法律解释,而不考虑法律冲突原则。客户及公司:
- (一个) 不可撤销地同意美国地方法院和特拉华州法院的管辖权;
- (二) 同意与公司提供的服务有关的任何诉讼只能在上述法院提起;
- (三) 同意上述法院对此行使对人管辖权;和
- (四) 进一步同意任何执行判决的行动均可在任何司法管辖区提起。
24. 宣传;案例研究;名称和标志的使用
通过使用服务,客户授予公司有限的、非排他的、全球性的、免版税的许可,以仅在公司网站、宣传材料以及描述服务的业务影响的新闻稿、演示文稿和案例研究中使用客户的名称、商标和徽标来将客户识别为公司的客户。任何详细的案例研究将在首次发布之前提供给客户,以供其事实准确性审查(不得无理扣留或延迟)。经书面通知,客户可以提前撤销本许可,公司将做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三十 (30) 天内停止新的使用;无需召回或销毁现有的印刷材料和历史案例研究。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允许披露客户的机密或专有信息。公司对客户标记的使用将遵守客户书面提供的合理品牌指南。本节项下的宣传并不构成客户的认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另有声明或暗示。